农民权利研究——关于给农民“国民待遇”的法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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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刃韧.农民权利研究——关于给农民“国民待遇”的法学思考[J].太平洋学报,2009(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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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刃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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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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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导致中国农民长期受歧视的制度性基础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形成的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结构没有根本改变,而且又出现了农民因身份而受歧视的两个突出现象:一是因违法征地造成大批“三无”失地农民;二是在城市里农民工备受歧视。给农民“国民待遇”是中国政府应当履行的国际义务,为此必须切实采取下列两项对策:一是确保村民会议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决策主体;二是中国农民工的权利不应低于国际迁徙工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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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农民 不歧视原则 国民待遇 二元社会结构 失地农民 农民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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