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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精神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姓名:刘平斋 鲁家果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刘平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鲁家果)
摘    要:精神生产是以创造精神产品、提供精神服务为目的的生产,马克思称之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0页)。精神生产作为经济范畴,是和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精神生产的性质,决定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受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精神生产总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资本主义社会如此,社会主义社会也如此。社会主义的精神生产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精神文明是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发展的成果,表现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完善,教育、科学、文化的发达,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而这一切无不取决于精神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精神生产也参与了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因而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创造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精神生产在国民生产总值创造中所占的份额将越来越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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