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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共用物概念辨义 ——环境法语境下的构建
引用本文:樊成.公众共用物概念辨义 ——环境法语境下的构建[J].湘潭大学学报,2013,37(3):75-78.
作者姓名:樊成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公众共用物概念的权利指向、主体指向、客体指向和利益指向凸显了鲜明的环境法学科特点.在环境法学中有必要客观全面地界定公众共用物,并对其进行分类.公众共用物是指任何自然人或组织、团体可以自由、平等使用的物,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将其分为自然共用物和人工共用物,有体共用物和无体共用物,生存共用物和发展共用物.

关 键 词:公众共用物  公众  非排他性  自由平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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