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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预期能力的立法预设
引用本文:谢 晖. 论法律预期能力的立法预设[J].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0(1): 113-127
作者姓名:谢 晖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广州 510006
摘    要:作为人们交往行为预期机制的法律,其预期能力的大小与立法预设息息相关。立法过程有三个位阶的立法方法,其中一阶立法方法用来认识和解决事物关系的规定性,并把所认识到的规定性赋予法律预期;二阶立法方法用来在多元对立的价值和事实中,通过交涉辩驳,借助或包容、或选择/排除、或设定价值与事实的效力位阶,安排法律的价值和事实预期;三阶立法方法则针对既定法律预期的缺陷(模糊、冲突或空缺),在立法上设置救济方案,进而在实践中逐渐完善法律预期,提高法律预期能力。显然,一阶立法方法通过“真”来“加持”法律预期;二阶立法方法通过“善”来“加持”法律预期;三阶立法方法则通过“美”来“加持”法律预期。

关 键 词:法律预期能力  立法预设  一阶立法方法  二阶立法方法  三阶立法方法

On the Legislative Presumptions of Legal Anticipatory Capacity
Xie Hui. On the Legislative Presumptions of Legal Anticipatory Capacity[J].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3, 0(1): 113-127
Authors:Xie Hu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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