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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法视域下网约货运司机权益保障路径研究
作者姓名:赵明玉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劳动法规范的跨法人适用之研究”(项目编号:20YJC82006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网约货运司机作为平台经济时代的一类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其劳动保障权益亟需得到维护。基于我国目前的劳动二分法制度,网约货运司机与平台未形成劳动关系,难以通过个别劳动法寻求保护。在《工会法》修改的背景之下,可考虑通过集体劳动法为网约货运司机提供劳动权益保障,但集体劳动法存在着主体适用范围模糊不清的问题。因此,可参考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劳工标准,对集体劳动权的主体适用范围进行扩大解释,确保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网约货运司机有权加入工会并参与集体协商。在对集体劳动权进行扩张的基础之上,加快推进网约货运司机建会入会工作,同时明确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让网约货运司机能够通过集体劳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 键 词:网约货运司机  集体劳动法  集体协商  工会法  新就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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