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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民主立法的含义和途径
引用本文:黄冬梅.简谈民主立法的含义和途径[J].决策与信息,2010(2):34-34.
作者姓名:黄冬梅
作者单位:锦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 
摘    要:民主立法是现代民主原则在立法程序、形式上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硌然要求.要扩大和提高公民参与民主立法的程度,应从两个途径入手,一是在主体上保证法定内的主体科学参与和法定外主体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二是在程序上坚持立法计划要公开,法律草案要公开、立法文件和资料要公开.

关 键 词:民主立法  主体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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