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自由的法律调控——以别居制度的设立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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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春娟.对离婚自由的法律调控——以别居制度的设立为视角[J].兰州学刊,2013(3):166-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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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春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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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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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0年《婚姻法》确立的婚姻自由原则曾经在中国大地上掀起了轩然大波,迎合了人们对自由婚姻的向往。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变革和社会转型期的进程,离婚人数逐年递增,与之伴随的是复婚率的上升。这种现象背后一方面不乏有些是滥用了离婚自由这一权利,另一方面我国登记离婚的"高效率"也提供了一些便利。文章从法理角度对离婚自由的内涵予以阐释,针对我国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对离婚登记之快捷弊端,建议在我国增设别居制度,以对处于离婚"高温"的夫妻双方以适度限制,理性对待婚姻的去留,从而减少离婚行为给双方及近亲属和未成年子女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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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自 法律调控 别居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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