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战国诸侯争霸进程中,秦统治者对法家学说可谓是青睐有加。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中央集权帝国的皇帝,秦始皇的一统六合,实乃凭力而胜。然在随后建构帝国政治统治思想时,却在先秦以来的众多诸子学说中,最终选择“五德终始”说,以之为王朝立论。探究其因,主要有三:首先,相较于其时其他诸子学派务以为治的具体论说,独有邹衍“五德终始”说关注的是王朝之间的兴替更迭,更具形而上的超越性,这符合以武力所建构起来的政权进行合法性论证之所需。其次,“五德终始”说契合了秦传统的“受命”意识。依“五德终始”说,秦帝国得享“水德”之运,这不仅为君权张目,给予了帝国统治者“君权神授”的合法性,而且也能够为帝国统治者“重法”“偏法”的个性喜好提供源于“德运”“德性”的本体依据。再次,“五德终始”说依凭、内蕴的阴阳五行思想,不仅与秦文化深相契合,更与秦人日常民生信仰密切相关,故择取其为帝国合法性作论,就更易获得广大民众的认同与遵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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