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机构自救中债转股的制度设计 |
| |
引用本文: | 李仁真,周忆.论金融机构自救中债转股的制度设计[J].河南社会科学,2012(7):65-67. |
| |
作者姓名: | 李仁真 周忆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430072 |
| |
基金项目: |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09AFX004) |
| |
摘 要: | 自救是次贷危机后国际社会为解决金融机构"大而不倒"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新的法律举措,是指通过合同约定或法律强制规定,采用债转股或债务减记等方式促使债权人承担损失,以延续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功能的制度安排。借鉴欧美经验,中国在建立债转股自救机制时,应科学设计可转股债务的范围及最低标准、债转股的触发时机及债转股的担保等条件和程序,还应注意把握其与金融机构的"生前遗嘱"制度、提前终止权的暂时中止、央行的流动性支持及跨境操作要求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
关 键 词: | 自救机制 债转股 有效处置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