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权力机关对实现妇女合法权利的保障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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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逄东励.论国家权力机关对实现妇女合法权利的保障作用[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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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逄东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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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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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解放后,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的建立,铲除了妇女受奴役受压迫的根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彻底否定男尊女卑、奴役压迫妇女的旧制度,充分肯定妇女的地位和作用。我国的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基本法律都对妇女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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