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符合国情的科学论断——学习《决议》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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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李胜.一个符合国情的科学论断——学习《决议》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论述[J].贵州社会科学,19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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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李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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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正确总结了三十二年社会主义实践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对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社会主要矛盾,作了科学而明确的表述。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是一个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论断,是党在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历史任务的一个标志,是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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