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清包人" |
| |
引用本文: | 王祖云,李子其.杜绝"清包人"[J].中国劳动,2006(7):34-35. |
| |
作者姓名: | 王祖云 李子其 |
| |
摘 要: | "清包人"存在的社会危害
我国建筑领域大面积的低薪和欠薪与"清包人"的存在有一定关系."清包人"在层层承包中属于最低层,虽然与有资质的企业签有承包合同,但实为不平等的自然人.面对资源稀缺,竞争激烈,岂能与前手平起平坐.他们不能控制资金及收益微薄,要想获利不得不加大对所控制的劳动者的压榨.因此,"清包人"的存在将带来很多问题: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