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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立法的思考
作者姓名:孟迪云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摘    要:我国现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未能成为立法的主要方向、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等问题。应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立法,制定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利于该法律体系的实施。

关 键 词: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收费  产业化
文章编号:1003-6547(2007)05-00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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