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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引用本文:欧楚.江西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J].老友,2002(7).
作者姓名:欧楚
摘    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2]25号)精神,切实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赣劳社医2002]5号),并于2002年6月6日颁布。本刊现予转载,请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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