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助词“的、地”应该严格区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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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柯.结构助词“的、地”应该严格区分使用[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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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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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结构助词“的、地”尽管是两个词,但由于它们在语言中出现的频率高,语法功能又特别强,能附着在词和短语之后构成短语,并分别作定语和状语的标志(定语和它的中心语之间用‘的”,状语和它的中心语之间用“地”),因此,二者作用特别重要,必须十分重视它们的用法。在“五·四”运动前,我国对结构助词“的、地”的用法,是比较模糊的,二者区分不很严格,曹雪芹的《红楼梦》就是例子:①那宝玉才合上眼,使恍恍惚惚的睡去,犹似秦氏在前。悠悠荡荡,跟着秦氏到了一处。③宝玉听了此话,便心中大不悦,慢慢的放下酒,垂了头。③黛玉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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