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种与职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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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道子.鉴定工种与职业考试[J].人才开发,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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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道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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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业,将必须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和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者才能正式从业: 关系公共利益较大的职业,如公务员、教师等; 国家法规的执行者,如律师、警察等; 责任较大、影响深远的职业,如建筑师、医生等; 社会通用性较强的职业,如驾驶员、电工等; 危险性较大的职业,如消防员、焊接等。 职业技能鉴定和任职资格考试通常由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制定考试要求和程序,由地方上的劳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在有些国家,这种鉴定和考试也有由行业协会出面组织和认定,鉴定和考试合格者将获得一个在全国或省市(州)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的证书,凭此证书求职者才有资格应聘相应的职业和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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