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与第三部门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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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必扬.社会和谐与第三部门的发展[J].江海学刊,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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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必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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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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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转型期的竞争与社会风险研究”(项目号:02BSH037)的中间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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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我国社会的加速转型和体制的快速转轨,导致我国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急剧增加,社会不和谐的现象越来越多。第三部门是现代社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它的兴起和发展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自治化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的需要。第三部门作为社会自治的组织形式,对于我国社会具有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带来的缺陷、适应“自由人社会”的需要、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培养公民的公共道德素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应对危机事件等功能。要使我国社会真正成为和谐社会,就必须充分认识第三部门对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消除一切不利第三部门发展的障碍,促进我国第三部门更快发展,并充分发挥其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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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和谐 第三部门 社会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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