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财产伦理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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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婧毅.亚里士多德的财产伦理观[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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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婧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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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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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资助项目:10JZD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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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亚里士多德的财产伦理观可分为三个方面:用“私产公用”的主张反对柏拉图的“公产”主张,承认私产的善德性;批判柏拉图的财产“两分法”,将人们的合理财产定额为“宽裕”而不是“素朴”;通过“均产”理论来缓和贫富分化、消除社会动乱,主张不多不少的适度财产是最善的,进而推导出中产阶级最具有政治上的善德,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和稳定核心.亚里士多德的财产伦理观对于当下理解公私产关系、破解贫富分化现象、培育中产阶层等方面都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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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亚里士多德 财产 伦理 私产 均产 中产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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