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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
作者姓名:杨海坤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行政程序法典化能够促进政治参与、推进民主政治,防止行政侵权、保障公民权益,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改革开放。可以说,行政程序法典化是中国行政法走向成熟的标志。但应看到,这是一项最艰巨的行政立法系统工程,我国在立法理论和实践的准备方面仍相当不足。为搞好这项工作,首先,应使中央立法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其次,要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第三,要在取得阶段性立法成果基础上再创制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第四,要开展行政程序立法的比较研究,进行立法经验交流,为后来居上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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