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群体社会追求的主体思维能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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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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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群体的价值追求活动导源于主体性思维的能力发动。领导者作为社会群体实践与认识活动的先导,在把握客体规律转为主体价值追求的能动性发展过程中,其社会思维的真理度决定着群体实践活动的实际效益。主体性活动,无论是领导者还是群体,都首先体现为思维认识活动。实践启始于认识,认识引发能动,能动要求效益。本文就群体自我设计的社会追求活动,对主体思维的能动运行轨迹予以审议与描述,以探讨群体社会追求能动的本质力量实现的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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