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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稿纸”不能省
引用本文:郭淑萍.“发文稿纸”不能省[J].办公室业务,2004(4):28-29.
作者姓名:郭淑萍
作者单位:云南省曲靖市档案局
摘    要: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机关发文必须履行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登记、分发等程序,于是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即:单位发文必须附上"发文稿纸"或称"发文稿头"、"发文稿头纸",在这个"发文稿纸"上具体记载发文办理的各道程序.<条例>和<办法>的实施,强化了公文处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提高了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水平.

关 键 词:发文  质量和水平  合法化  规范化  程序化  公文处理办法  强化  实施  文稿  稿纸  单位  复核  审核  行草  国家行政机关  处理条例  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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