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将股权结构、投资者保护与公司绩效纳入一个统一的框架体系进行研究。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建立了在投资者保护程度不同的条件下,股权结构分别对公司绩效和代理成本影响的模型,并以2000年深、沪642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作用的强弱受到投资者保护程度的影响。当投资者保护增强时,大股东对管理者的监督力度降低;当投资者保护减弱时,情况则相反。这表明大股东的存在可以作为投资者保护的一种替代机制。鉴于此,国有股减持的改革不能盲目进行,而应以良好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为前提,同时应积极培育具有监督作用的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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