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沾化县:做到“四有保障”造福五保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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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芳兰,王殿凤.山东沾化县:做到“四有保障”造福五保老人[J].社会福利,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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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芳兰 王殿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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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沾化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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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以来,为了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山东省沾化县实施了吃有提高,病有良医,住有宜居,娱有所乐的"四有保障"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吃有提高.自2012年7月份起,全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300元提高到3600元.二是病有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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