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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的社会责任与竞争力
作者姓名:张虹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72
摘    要:公司社会责任是新公司法的亮点之一。公司的营利目的与承担社会责任表面相悖,但可以从公司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品性挖掘出:公司法对公司的调整与规制是要在私法自治和政府监管之间寻求一个理性的平衡点。因此,公司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以提升竞争力是一条可以选择的相容路径。应该承认并尊重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背后的营利动机,以激励法律制度创新。

关 键 词:公法和私法品性  公司营利  社会责任  竞争力
文章编号:1003-6547(2007)12-0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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