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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宣讲所探析
作者单位:;1.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宣讲历来被当作教化民众的重要手段,甲午战后特别是庚子事变之后,清政府开始对原有的宣讲加以变革。1906年《学部奏定各省劝学所章程》的颁布,宣告了宣讲所的成立,也标志着宣讲进入制度化和功能转变的新阶段。就宣讲所在各地的设立情况而言,除京畿地区较早提倡设立外,四川、安徽、湖南、湖北、河南、山西等中西部地区,江浙、两广等沿海地区,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蒙古、云南等边疆地区也都相继建立,但发展情况各有不同。就宣讲的内容而言,主要以宣传国家和地方政策,教化人心,开启民智为主,在地方自治付诸实施后,宣传新政特别是地方自治成为另一项主要内容。清末的政府宣讲既是一种道德教化,同时也具有社会启蒙与政策宣传的功能。然而,由于各省宣讲所在数量和质量上参差不齐,官方规定的宣讲规则、内容有一定的局限,宣讲员匮乏和经费不足,官员贪渎和外国势力干扰等限制了宣讲所功能的发挥。

关 键 词:清末  宣讲所  劝学所  学部  地方自治

Analysis of the Preaching Agency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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