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英两国法治现代化差异的思想根据——以科学主义、人文主义为视角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魏建国.法英两国法治现代化差异的思想根据——以科学主义、人文主义为视角的分析[J].学习与探索,2010(6). |
| |
作者姓名: | 魏建国 |
| |
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 |
| |
摘 要: | 以科学主义、人文主义为线索进行考察与比较,对于认知、理解近代法英两国法治现代化的差异和不同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原因在于,二者是法治现代化的思想根据,而其他只是法治现代化的制度表现形式.事实表明,受科学主义影响的法国和受人文主义影响的英国在近代法治现代化进路中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和不同:法国的法律发展表现为全新性和反传统的断裂性,英国的法律发展表现为继承性和连续性;法国倾向于法条主义的法治模式,英国则倾向于程序主义的法治模式;法国在法制建设中强调国家主义,英国在法制建设中注重以社会自治为中心;法国的法治模式倾向于否定多元和消灭冲突,英国的法治模式倾向于承认多元、包容和平衡冲突.以科学主义、人文主义为视角阐释型塑法英两国法治现代化差异的深层原因,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
关 键 词: | 科学主义 人文主义 法国法治现代化 英国法治现代化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