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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洛学对儒学文化的新发展
引用本文:潘富恩,劲燕.论洛学对儒学文化的新发展[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作者姓名:潘富恩  劲燕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系
摘    要:洛学是北宋理学的奠基者程颢、程颐创立的学派,它以儒为宗,批判地汲取佛道中的哲理,建立了新的儒学体系,创造性地宏扬中国传统的人本思想。洛学认为,人的特点在于人的理性,“人只要存个性理”,提倡“民可明也,不可愚也”的文化启蒙,重视“修学校、尊师儒”的文化教育,不赞成“尊君太过”而体现“民为邦本”的观念。它还坚持以义理解释儒经的看法,哲学上提出“格物穷理”、“理一分殊”、“无独有对”、“动静相因”等命题,对儒学文化的新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这个学派,又宣称“礼即是理也”,它用哲理的形式论证封建等级制的天然合理存在,强化礼教统治,给后世带来严重危害。故对洛学在历史上的积极和消极的作用,应有正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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