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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语言文字规范法有效实施的历史镜鉴
引用本文:易花萍.古代语言文字规范法有效实施的历史镜鉴[J].北方论丛,2012(6).
作者姓名:易花萍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上海,20005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实施路径探索》;项目,国家语委项目《不同领域、职业和人群语言文字应用中的标准性和规范性问题及对策研究》;批准号ZC125-21
摘    要:以史为鉴,为实现主观意图和政治目的而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法缺乏生命力,容易被历史淘汰.语言文字规范法的有效实施在于:立法上,尊重客观规律,服务大众利益;宣传上,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形式多样化,尽可能让全体民众参与进来;执行上,适当加大执行强度,营造一个有利于“良法”产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环境.

关 键 词:古代  语言文字法  有效实施  历史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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