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法理念的转变看环境法功能实现的思想基础 |
| |
引用本文: | 刘卫先.从自然法理念的转变看环境法功能实现的思想基础[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1):270-273. |
| |
作者姓名: | 刘卫先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
| |
摘 要: | 自然法在其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一直被接受它人们遵从为权威与理性的化身.作为一种巨大的无形力量指导着人们的行为。自然法的本质理念从物本性到神本性,再到人本性。人本性的宣扬是环境危机的思想根源,现代社会要从根本上促进环境法功能的实现,必须用物本性与神本性的“否定之否定回复”思想去指导人们的行为。
|
关 键 词: | 自然法 理念 物本性 神本性 人本性 |
文章编号: | 1009-4458(2008)01-0270-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11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