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调节机制的发生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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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斌,王学川.论社会调节机制的发生及特征[J].江海学刊,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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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斌 王学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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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2. 浙江科技学院社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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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社会调节机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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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原始社会存在的各种禁忌和礼仪,是社会调节机制的雏形.进入阶级社会,由于社会调节主体--国家的确立,社会调节主导观念--意识形态的构建,使得社会调节机制的发生成为现实.从发生学角度看,社会调节机制根源于社会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其发生就必然具有主客体根据和辩证性质.社会调节机制的发生是建立在人类实践活动基础之上的,同时也离不开人类具备一定的理性自觉和价值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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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调节机制 发生 主客体 意识形态 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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