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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宵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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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的左手如果一拨儿人去吃饭,碰巧用的又是方桌,我一般都非常自觉地坐在边儿上,而且是左手在外侧的边儿上,不是为了付账方便,而是为了别人吃饭方便,因为我使左手。如果用的是圆桌,那大伙儿就只好互相将就、谦让了,伸筷子之前先得“顾左右”,然后再寻机冷静出手,可有时还是要“打架”,感到不好意思的主要是我——人家都正常地使右手,而我使的是怪异的左手。不知道别的左撇子什么样儿,我基本上整个儿“左倾”,不仅手是左的,腿脚也跟着是左的,习惯用左腿做支撑腿,踢足球也是左脚为主,右脚为辅。但我不是完全“左倾”,右半边身子中,右手主管着我一辈子中极其重要的大事:写字。这是上学时老师硬给扳过来的,如果按照天性,我肯定用左手写字更舒服。为什么一定要用右手写字呢?我记得克林顿就是用左手写字的。不过,克林顿毕竟生活在外国,不太具有可比性,咱们国家喜欢整齐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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