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立法完善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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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益权.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立法完善的思考[J].社会科学战线,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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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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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温州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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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第 36条第一款规定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 ,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第 77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些法律规定 ,确立了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人民法院不但可以依法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也可以使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依法得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司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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