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执行权拥有及程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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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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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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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刑事司法职权配置研究”(10YJA8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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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应拥有刑事拘留执行权,这是确保检察机关侦查人员顺利收集证据、提高检察机关侦查效益、维护检察机关监督权威、克服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决定执行难的需要。关于如何完善我国刑事拘留执行制度:可确立侦查人员在执行刑事拘留前有关告知义务;建立侦查机关将刑事拘留执行情况及时移送法院审查的监督机制;构建由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执行拘留的人予以审查批准逮捕的机制;设置侦查机关违法执行刑事拘留的程序性制裁措施;设立被拘留人对刑事拘留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新型权利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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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决定权 刑事拘留执行权 程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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