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主张就是指他在《经济学手稿(1861—1863)》中提到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本文详细分析了“社会个人所有制”的思想渊源,认为这一思想是马克思在有条件地批判和扬弃了资本主义前所有制关系和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一方面在新的基础上继承了日耳曼的“个人所有制”,抛弃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异化与人的贬值;另一方面有条件地弘扬资本主义的协作与社会化生产而抛弃古代所有制的分散、孤立与生产的狭隘性。不过,马克思仅仅是从所有制的客观演变趋势来确认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将朝着社会个人所有制方向转化的,而并未对这种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加以具体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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