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摘    要: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令第16号《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已经监察部2008年3月7日第3次部长办公会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4月17日第2次部务会议、国家信访局2008年4月3日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6月22日由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监察部部长马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尉民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关 键 词:突出问题  群体性事件  领导责任  信访工作  社会保障  严重后果  人力资源  纪律处分  开除处分  责任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