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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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懋元.试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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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懋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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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教育学教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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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与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我国过渡时期高等学校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合国家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具有马列主义世界观,全心全意忠实于祖国人民事业、体格健全、掌握先进科学和技术的各种专门人才”。即是培养全面发展的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自觉积极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专门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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