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最早在中国倡导共和,1894年他拟定兴中会章程时就确立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宗旨.1905年,同盟会政纲上正式写上“建立民国”的文字,明确了国民革命的政治目标——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次年,在《军政府宣言》中,孙中山对这个共和国作了具体说明:‘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立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选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意即以革命方式摧毁现政权,革除帝制,建立美国式的民主共和政体.孙中山的民主共和国理想,在辛亥革命时期曾得到短暂的初步实现,那就是如昙花一现的南京临时政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政权.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宣告,政府的任务是“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之宗旨”,并重申:“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孙中山是一位真诚的民主共和主义者,他主张新国家要把政权完全交到人民手中,真正做到民有民治民享,认为西方的民权政治不完备,三权分立有流弊.西方的议会兼有弹劾权,牵制政府使政府无能,缺乏效率.鉴于西方民主政治的流弊,孙中山在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说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已创新的行政、立法、司法、考试与监察“五权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