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拜物教的性质及其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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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忠.商品拜物教的性质及其现实意义[J].社会科学研究,1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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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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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资本论》第1卷,第89页)马克思关于商品拜物教的论述,揭示了价值的本质是被物的外壳掩盖着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阐明了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存在条件,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精华,而且概括了商品经济的共性。我国现阶段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既然凝集在产品中的劳动仍需通过商品及其价值形式来体现,那末,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难道就不存在某种拜物教性质吗?它的拜物教性质难道不随着它所反映的社会关系的根本变化而具有新特点吗?长期以来,我们回避或者否认这个事实,现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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