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新修改后的《统计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事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证。1997年6-8月份,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安排意见》精神,结合祁县具体情况,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在宣传发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对25个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共查处了迟报、拒报统计报表的单位14个,收缴罚款1100元;对祁县丙纶厂、晚又造纸厂等单位进行了警告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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