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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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乌兰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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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以来,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个法律制定出来以后,有一个大家学习和熟悉的过程,有一个依法办事的习惯过程,也有一个有关法律逐步配套和完善的过程。民族区域自治法还处于这个过程中。但是必须明确,法律既经通过,就有它的强制性,就要有法必依,坚决依法办事,不能有丝毫任意性。邓小平同志最近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解决教育问题,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有人以为民族区域自治法只是少数民族地区自己的事,这是不对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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