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就业准入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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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道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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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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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法律性质上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属于技能类从业资格证书,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是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都是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均不构成就业准入的凭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工作职业的特殊性,对社会工作者实行就业准入是必要的。要突破社会工作者就业准入的法律瓶颈,首先,要从政策上重新界定社会工作者,清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混乱状况;其次,要加强社会工作的政策和立法研究,为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制度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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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工作者 职业资格 就业准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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