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民办机构收养“三无”老人将由政府付费 |
| |
摘 要: | 近日,海南正式出台(《海南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海南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收养“三无”老人今后将由政府买单。
办法规定,在当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因床位、特殊护理等条件的限制,无法为收养人员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的情况下,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申报,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后,收养人员可到当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受养老服务。同时,
|
关 键 词: | 民办机构 政府付费 “三无” 海南省 收养人 老人 养老服务机构 街道办事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