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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创新主体与客体
引用本文:曹山河. 论创新主体与客体[J]. 湖南社会科学, 2007, 0(1): 11-13
作者姓名:曹山河
作者单位: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摘    要:创新是主体根据自己的独特性,产生出能够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欲望、达到主体目的的具有新价值、新效用的思想与方法的活动。创新活动是一种有高度目的性、效用性的功能系统,创新系统由创新主体、创新客体和创新中介三大基本要素构成。创新主体在创新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并具有主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等特点和功能,它是创新系统中的首要因素,对创新系统形成及其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起着决定作用。创新客体是创新活动中居于被动地位的一方,是创新主体所指向的对象,是主体运用一定的知识、技术与管理对已有的物质、能量与信息进行重组与再现所产生的具有新价值与新效用的思想与方法。

关 键 词:创新  创新主体  创新客体
文章编号:1009-5675(2007)01-011-03

On Innovational Subject and Object
Cao Shanhe. On Innovational Subject and Object[J]. Hunan Social Sciences, 2007, 0(1): 11-13
Authors:Cao Shanh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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