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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金融业
摘    要:70年代中期前,中东国家的银行资本不大,经营的业务有限,主要满足本国商业贸易和工农业发展的需要,不参加中期借贷市场。7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新型金融机构,如沙特国际银行等。70年代中期后,中东金融业开始扩展到欧洲和北美金融市场,形成初具规模的金融体系,包括银行业、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股票证券市场及对外援助金融机构等,并建立了国际金融中心。 一、银行、投资公司与发展基金组织 中东的银行包括各国的中央银行、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地区性或国际性的联营银行和别具特色的伊斯兰银行。中央银行是出本国政府经办的银行,执行政府有关银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方针、措施,发行货币,监督本国银行体系,管理国外资产,投资和外汇业务。如沙特的货币局即沙特中央银行,1952年组建,1990年拥有2168亿沙特里亚尔(579亿美元)的国外资产。中东各国除央行外,还有由政府财政部门直接经办的银行也在国际市场上参与投资经营,成为政府实施投资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伦敦的科威特投资办事处,隶属科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科威特投资局,起着财政部派出单位的作用,经管科在欧洲的各银行,并在欧洲市场统筹安排科的投资经营,在世界500家大公司中的492家中拥有数额不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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