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游”酿成损害 旅行社照样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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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梅生.“探险游”酿成损害 旅行社照样担责[J].当代老年,2013(7):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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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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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旅游活动的日益普遍和频繁,很多旅游者已不再满足于普通的旅游方式,转而追求更加惊险、刺激、另类的“探险游”。探险即意味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发生损害自然在所难免,而一些旅行社恰恰是以游客自甘冒险来推卸责任。其实,“探险游”不等于冒险游,旅行社并非能够逃避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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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探险游 旅行社 损害 旅游活动 旅游方式 赔偿义务 旅游者 冒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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