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屈己执法 |
| |
引用本文: | 郭远庆.唐太宗屈己执法[J].当代老年,2013(5):30-30. |
| |
作者姓名: | 郭远庆 |
| |
摘 要: | 在中国封建皇帝中,唐太宗算得上是位明主。他常以“亡隋为戒”任贤纳谏,以法治国。在他的统治下,当时的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发展,被史家誉为“贞观之治”。唐太宗虽是一位明主,但也有七情六欲。在对旧属功臣、宗室亲信触法犯法的处置上,难免以个人的好恶而左右法律。难能可贵的是,在经过自省或他人谏议后,唐太宗能屈己执法,并敢于自责自罪,留下了一桩桩历史美谈。
|
关 键 词: | 唐太宗 执法 “贞观之治” 封建皇帝 以法治国 社会经济 历史美 犯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