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坚持“五个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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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爽,贾友军.在新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坚持“五个结合”[J].新疆社会科学,2013(5):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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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爽 贾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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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新疆农业大学思政部副教授 [2]新疆农业大学思政部教授,新疆乌鲁木齐83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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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新疆地区文化安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研究”(10XKS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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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新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坚持“五个结合”:即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转变社会风气结合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国民教育结合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党的先进性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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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疆 社会主义荣辱观 着力点 五个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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