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权 |
| |
引用本文: | 张启飞.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权[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23-27. |
| |
作者姓名: | 张启飞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检察机关由于其特殊的属性,更侧重于在刑事方面行使诉讼监督的职权,易使民事诉讼领域的检察监督受到忽视。民事诉讼法有关检察监督的修改体现了全面监督的原则,但监督的形式、方法、范围、程序等规定却较为粗疏。明确检察权的性质,分析其存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于裁判行为、执行行为,以及相关违反法律要求的行为之监督作用,可以推动构建全面的民事检察监督体系,达到法律监督的预期和实效。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检察权 检察监督 检察建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