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权让与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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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萍.论债权让与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效力[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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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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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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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抗辩权是债权让与中保护债务人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当债务人表明放弃抗辩权时,受让人即对受让债权的完整性产生广泛的信赖,此时对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效力如何认定,影响到债务人利益与受让人信赖利益的平衡,目前,我国对此尚无明确规定。承认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效力并非会对债务人不利,也不会变更债的同一性,而是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比较国外立法与判例对债务人抗辩权的限制做法,我国可有条件地赋予债务人放弃抗辩权以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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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务人 放弃 抗辩权 信赖利益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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