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查明案件事实,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目前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率较低,证人拒绝出庭的现象屡见不鲜,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难以有效展开。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刑事证人出庭制度虽然在1996年和2012年经历过两次大幅度的修改和完善,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进而减损了刑事证人出庭制度应有的价值与功能。针对于此,本文从司法实践出发,对我国刑事证人出庭的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考察,深入分析了证人出庭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之上对证人出庭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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